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新院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1年05月01日,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在定陶区组织成立环保验收工作组并召开了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新院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由建设单位(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验收监测单位(山东天衡检测有限公司)的代表和3名特邀专家组成。与会专家和代表查看了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新院区项目建设内容现场情况,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听取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关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以及编制单位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主要内容介绍,经充分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公式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汉源路中段,诊疗科目分别为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门诊)、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内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肛肠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新院区位于菏泽市定陶区汉源路中段(原艺达包装公司旧址),占地54亩。项目在原有的厂房、办公区域、宿舍进行改造,并新建部分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20163.7平方米,包括门诊部、病房楼、住院部、食堂等其他附属设施。项目设置病房床位150张,日门诊量150人次,医院职工151人,其中医护专业技术人员134人,后勤人员17人,门诊实行1班8小时制,病房实行3班8小时制度,年工作365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2020年09月,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委托山东泰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新院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02月05日,菏泽市定陶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新院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审批,批复文号:菏定行审环【2021】02号。
项目2021年02月开工建设,2021年03月竣工。目前该项目生产设施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转,运营状况良好,企业申请对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新院区项目(一期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山东天衡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03月29日、2021年03月30日,2021年04月07日、2021年04月08日对本项目污染物进行了监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300万元,环保实际投资为81万元,占总投资的1.5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新院区项目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对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心不分行业建设项目重点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本工程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雨水排水为内排水。项目废水主要为住院病人、职工的生活污水和门诊医疗活动的医疗废水,污水产生量为67.92m3/d(24790.8m3/a)。该医院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污水管网,排入定陶第二污水处理厂(定陶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定陶新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水质、水量可满足定陶第二污水处理厂(定陶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水量要求,依托可行,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二)废气
本项目设计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本医院产生的废水,对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采取密闭负压收集,经风机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恶臭气体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因此,对室内定期进行消毒灭菌(每日至少一次),同时加强通风保持清洁的室内空气。医疗废物暂存间密闭设置,尽量做到日产日清,并且对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清理、消毒、喷洒除臭剂,减少恶臭的产生。煎煮过程中产生中药气味,在煎药室屋顶上方设置抽风口,通过引风机引入专用风道引至所在楼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本项目其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噪声主要为空调风机噪声、医疗设备运行噪声、车辆噪声以及门诊病人就医等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噪声,噪声源强在65~80dB(A)之间,项目噪声源及采取的措施详细情况见表。
本项目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时要保证设备平衡并采取减振基础;
②对高发声设备在安装时,基础加减震装置,以控制设备振动噪声;
③加强医院的绿化建设,尤其是污水处理间四周设置绿化防护带。
④加强来院患者车辆存放和鸣笛的管理,减少因来往于医院的车辆而增加的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医疗废物采用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并暂时贮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室,运送人员定期按照规定时间和运输路线将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从医院指定的出口运出,交由有资质单位作无害化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采用石灰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新院区项目厂区废水总放口出水水质阴离子活性剂未检出、pH为7.41~7.50、色度≤4(倍)、BOD5≤7.5mg/L、氨氮≤8.61mg/L、粪大肠菌群≤40MPN/L、总余氯≤0.06mg/L、总磷≤0.29mg/L、悬浮物≤12mg/L、COD≤40mg/L、动植物油未检出、氟化物≤0.67mg/L。综上所述,项目废水排放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 1二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新院区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1.5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60×10-3kg/h、去除效率为81%~83%;氨气最大排放浓度为4.1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50×10-3kg/h、去除效率为80%~82%;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303无量纲。综上所述,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速率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新院区项目厂界甲烷、臭气浓度未检出,硫化氢下风向最大排放浓度为0.018mg/m3;氨下风向最大排放浓度为0.19mg/m3;氯气下风向最大排放浓度为0.063mg/m3。综上所述,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2中厂界限值要求。
(3)噪声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置、车间封闭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值。验收监测期间,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新院区项目厂界昼间噪声为56.9~59.7dB(A),小于60dB(A),夜间噪声为45.5~49.6dB(A),小于50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含办公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医疗废物采用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并暂时贮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室,运送人员定期按照规定时间和运输路线将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从医院指定的出口运出,交由有资质单位作无害化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采用石灰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临时贮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规定要求固废暂存场所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措施、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符合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菏泽市定陶区中医医院新院区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认真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需要,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验收资料比较齐全,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落实整改意见和后续要求后,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六、后续要求和建议
1、规范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台账,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定期巡检,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建立并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定期演练;落实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提高环保意识。
3、完善并落实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并做好出入库记录。
七、验收工作组人员信息
见附件: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2021年05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