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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康和精神专科医院 菏泽市定陶区康和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5日

菏泽康和精神专科医院

菏泽市定陶区康和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菏泽市定陶区康和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菏泽康和精神专科医院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建设地点

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天中街道西王楼社区曹庄西南190米处

开工建设时间

201902

竣工时间

202101

调试时间

202101月至202103

验收现场

监测时间

2021.01.23-2021.01.24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山东泰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报告表

编制时间

201912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菏泽市定陶区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

审批时间

20190103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万元)

2000

环保投资

(万元)

20

比例

1%

实际总概算

(万元)

2000

环保投资

(万元)

20

比例

1%

验收标准、标号、级别、

限值

 

一、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版),20151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 9 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8 1 1日起施行);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10 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 1 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 3 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9 1日起施行);

8、《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0101 日起施行)。

二、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

7、《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

8、《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

9、《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

10、《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环发〔2015163号);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12、《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

三、工程技术文件、环评及批复文件

1、山东泰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菏泽市定陶区康和医院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12月);

2、菏泽市定陶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菏泽市定陶区康和医院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号:定环审【20191号(20190103日);

3、监测报告(TH2021-HJ0201002NO:TH2021-HJ0129004,铭舜(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一、废气

污水处理站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无组织臭气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1中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详见下表。

1-1 废气执行标准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高度mkg/h监控点浓度(mg/m3)VOCs(以NMHC计)50152.0厂界外浓度最高点2.0颗粒物10153.51.0

二、废水

废水执行《山东省医疗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DB/596-2006)三级标准要求,详见下表。

1-2废水执行标准

检测项目排放限值(mg/L)执行标准pH6~9(无量纲)   山东省医疗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DB/596-2006)三级COD120氨氮25SS60BOD530总磷(磷酸盐)1.0粪大肠菌群500(MPN/L)余氯8动植物油15挥发酚0.5

三、噪声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详见下表。

1-3噪声执行标准

项目昼间夜间执行标准厂界噪声≦60≦5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废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二、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菏泽市定陶区康和医院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正常运转、气象条件等,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其验收结论如下:

一、环保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一并排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经处理满足《山东省医疗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DB/596-2006)表2三级标准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菏泽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由监测数据可知,菏泽市定陶区康和医院建设项目废水排放口排放废水满足《山东省医疗废物污染物控制标准》(DB/596-2006)表2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以上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菏泽市定陶区康和医院建设项目。无组织臭气浓度:下风向最大排放浓度为13无量纲,小于20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以上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菏泽康和精神专科医院厂界昼间噪声为55.4~58.2dBA),小于60dBA;夜间噪声为43.9~48.0dBA),小于50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院内生活垃圾,通过设置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定期清运,一般固废存放区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标准要求;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二、验收结论

根据现场检测及调查结果表明:医院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各项环保要求。项目在建设中执行了环保“三同时规定,废气、噪声检测指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废水、固废去向明确,处理规范;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

三、建议

1)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严格生产管理,树立员工良好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员工环保法律法规的宣导工作,帮助员工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

2)加强废气处理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其能有效运行;

3)对场地和道路附近进行绿化,种植树木多样化等措施,美化环境,降低噪声,并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4)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衰减噪声源;主要岗位工人佩戴防护用品;

5)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