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好!欢迎来到山东奥斯瑞特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官网!

山东奥斯瑞特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

服务热线:132-1069-9909
0538-6377179

热门搜索关键词:

咨询热线

132-1069-9909
 
菏泽市众馨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定陶众馨医院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10822日,菏泽市众馨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在定陶区组织成立环保验收工作组并召开了菏泽市众馨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定陶众馨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由建设单位(菏泽市众馨医院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山东天衡检测有限公司)的代表和3名特邀专家组成。与会专家和代表查看了菏泽市众馨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定陶众馨医院项目建设内容现场情况,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听取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关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以及编制单位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主要内容介绍,经充分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公式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菏泽市众馨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定陶众馨医院项目位于菏泽市定陶区冉堌镇原五棉厂对过,地处城市环境,本项目临近国道G518,交通便利,方便患者就医;工程建设可以充分利用城市配套设施,原有建筑建设门诊楼、住院部、医学影像检查区,主要设置中医科、妇产科、内科、外科、医学影像检查等科室,同时配套建设室内给排水、电气、消防等设施。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设施、废水治理设施(包括)化粪池硬化防渗措施;固废治理设施(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设备隔音降噪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劳动定员30人,全年生产时间365天,实行三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8760小时。项目投产后达到日最大接诊量40人次/的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未批先建)。202103月,菏泽市众馨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铭舜(山东)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菏泽市众馨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定陶众馨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0704日,定陶区环境保护局对《菏泽市众馨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定陶众馨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审批,批复文号:菏定行审环〔20219号。

项目201805月开工建设,202107月竣工。目前该项目生产设施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转,运营状况良好,企业申请对定陶众馨医院项目(一期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山东天衡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0731日、20210801日对本项目污染物进行了监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420万元,环保实际投资为20万元,占总投资的4.7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菏泽市众馨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定陶众馨医院项目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对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心不分行业建设项目重点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本工程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分开收集,生活污水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医疗废水通过管道进入污水处理设施(“二级处理+消毒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地灌溉。检验废液中常含有重金属化合物如含镉、六价铬、汞以及氰化物等,此类废液进行收集后,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内不设置传染病房,且定时对医院内部进行空气消毒,因此医院病原微生物气溶胶很少。本项目规模较小,检验室化验不使用有机溶剂,环评要求检验化验过程在一楼检验科设置的通风橱内进行,通风橱收集的检验废气通过配套的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其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噪声主要为空调风机噪声、医疗设备运行噪声、车辆噪声以及门诊病人就医等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噪声,噪声源强在65~80dBA)之间,项目噪声源及采取的措施详细情况见表。

本项目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安装时要保证设备平衡并采取减振基础;

②对高发声设备在安装时,基础加减震装置,以控制设备振动噪声;

③加强医院的绿化建设,尤其是污水处理间四周设置绿化防护带。

④加强来院患者车辆存放和鸣笛的管理,减少因来往于医院的车辆而增加的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医疗废物采用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并暂时贮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室,运送人员定期按照规定时间和运输路线将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从医院指定的出口运出,交由有资质单位作无害化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采用石灰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菏泽市众馨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定陶众馨医院项目厂区废水总放口出水水质阴离子活性剂未检出、pH7.69~7.91、色度≤4BOD56.8mg/L、氨氮≤14.5mg/L、粪大肠菌群≤44MPN/L、总余氯≤0.12mg/LTP1.18mg/L、悬浮物≤14mg/L、挥发酚未检出、COD总磷≤34mg/L、石油类未检出、动植物油未检出、沙门氏菌未检出、志贺氏菌未检出。综上所述,项目废水排放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及《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相应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菏泽市众馨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定陶众馨医院项目厂界甲烷、臭气浓度未检出,硫化氢下风向最大排放浓度为0.018mg/m3;氨下风向最大排放浓度为0.18mg/m3;氨下风向最大排放浓度为0.55mg/m3。综上所述,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2中厂界限值要求。

3)噪声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置、车间封闭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值。验收监测期间,菏泽市众馨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定陶众馨医院项目厂界昼间噪声为52.2~59.0dBA),小于60dBA),夜间噪声为47.6~49.6dBA),小于50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含办公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医疗废物采用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并暂时贮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室,运送人员定期按照规定时间和运输路线将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从医院指定的出口运出,交由有资质单位作无害化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采用石灰消毒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临时贮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规定要求固废暂存场所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措施、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符合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菏泽市众馨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定陶众馨医院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认真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需要,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验收资料比较齐全,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落实整改意见和后续要求后,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六、后续要求和建议

1、规范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台账,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定期巡检,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建立并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定期演练;落实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提高环保意识。

3、完善并落实危废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并做好出入库记录。

七、验收工作组人员信息

见附件: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2021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