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泰安市泰山区徐家楼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2月委托闻玺(山东)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地块环境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快检、数据评估与分析等工作,即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资料分析结果、快检结果等,综合考虑,本次调查地块现状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未来开发用地的要求,无需开展后续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H2片区TA-H2-03-03、TA-H2-03-06、03-07、TA-H2-03-1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现将报告公示如下:
—、基本内容
调查地块H2片区TA-H2-03-03、TA-H2-03-06、03-07、TA-H2-03-18地块(目标调查地块)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徐家楼街道,青年路以西,岱阳大街以南,泰安市江山实验学校以西、以南。TA-H2-03-03地块占地面积为39615.55m2,合59.4233亩;TA-H2-03-06、03-07地块占地面积为67029.26m2,合100.5439亩;TA-H2-03-18地块占地面积为45239.64m2,合67.8595亩,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51884.45m2,合227.8267亩。H2片区TA-H2-03-03、TA-H2-03-06、03-07地块原属泰安市泰山区徐家楼街道栗家庄村集体所有,用地主要为居住房、农用地及少部分仓储用地;TA-H2-03-18地块原属泰安市泰山区徐家楼街道琵琶湾村集体所有,用地主要为农用地及居住房。根据《徐家楼片区(H2片区)栗家庄03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TA-H2-03-03、TA-H2-03-06、TA-H2-03-18地块未来规划为一类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TA-H2-03-07地块未来规划为幼儿园用地。
调查地块内尚未开工建设。
二、调查状况
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土壤污染调查,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查询、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快检等工作。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后续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三、结论建议
通过资料搜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了解到,H2片区TA-H2-03-03、TA-H2-03-06、03-07、TA-H2-03-18地块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徐家楼街道,青年路以西,岱阳大街以南,泰安市江山实验学校以西、以南。TA-H2-03-03地块占地面积为39615.55m2,合59.4233亩;TA-H2-03-06、03-07地块占地面积为67029.26m2,合100.5439亩;TA-H2-03-18地块占地面积为45239.64m2,合67.8595亩,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51884.45m2,合227.8267亩。H2片区TA-H2-03-03、TA-H2-03-06、03-07地块原属泰安市泰山区徐家楼街道栗家庄村集体所有,用地主要为居住房、农用地及少部分仓储用地;TA-H2-03-18地块原属泰安市泰山区徐家楼街道琵琶湾村集体所有,用地主要为农用地及居住房。根据《徐家楼片区(H2片区)栗家庄03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TA-H2-03-03、TA-H2-03-06、TA-H2-03-18地块未来规划为一类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TA-H2-03-07地块未来规划为幼儿园用地。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可知,地块内部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无地下储罐或物料输送管线。
分析的快检样品中重金属汞未检出,镍检出率为82.61%,铬检出率为82.61%,铜检出限率为91.30%,其他重金属及挥发性有机物在全部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值与对照点检出值无明显差异,其中铅、砷地块中居住房区域检出中略高于农用地区域。数据未发现有异常情况,地块内的重金属含量属于正常范围之间。地块内土壤快速筛查数据表明,地块内的土壤并未发现有被污染的情况。
因此,本次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认为场地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一类用地质量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