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9日,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年产2万立方米混凝土、10万立方米水泥稳定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郓环审[2017]580号)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唐塔街道七里铺社区,总占地面积为38000m2,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规模为:年产混凝土2万立方米、水泥稳定土10万立方米。工程组成包括:混凝土搅拌站1座、水泥稳定土搅拌生产线1条、料棚1座、办公楼1座、化验室1座、宿舍4座以及相应的辅助设施等;公用工程包括供水系统、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包括:6台仓顶除尘器、8台雾泡洒水车、1座洗车平台、1座二级沉淀水池、1座三级沉淀水池、3套水喷淋系统、1台砂石分离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化粪池、隔音降噪设施等;主要生产设备为:混凝土生产装置1套,包括:上料仓、搅拌站、水泥筒仓、皮带输送机以及配套辅助设备等;水泥稳定土生产装置1套,包括上料仓、搅拌机、水泥筒仓、皮带输送机以及配套辅助设备等。产品生产工艺为:以水泥、石子、石粉、水、外加剂等为原料,经配料、输送、搅拌、装车等过程制得混凝土产品;以水泥、石子、石粉、水等为原料,经配料、输送、搅拌、装车等过程制得水泥稳定土产品。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4月由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2017年9月11日通过郓城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郓环审[2017]580号),项目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2017年11月建成,环保设施同时竣工并投入运行,项目尚未办理排污许可证,建设至建成过程中无环境举报、投诉和处罚。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年产2万立方米混凝土、10万立方米水泥稳定土项目内容。项目为临时性工程,相关道路建成后,本验收自动失效。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工程现状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筒仓呼吸粉尘和生产线产生的粉尘。
6台筒仓呼吸粉尘经筒仓上部6台滤筒除尘器处置后无组织排放;2台搅拌机进行了封闭,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上料、原料仓采用水喷雾除尘,粉尘无组织排放。
验收期间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罐车冲洗废水经两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围农民定期清运,用于农田制肥。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车间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所有生产设备置于室内。建设单位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以下两方面:一般固废、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沉淀池沉渣、剩余混凝土等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设置了8辆雾炮洒水车、1台自动洗车平台、2套水喷雾降尘设施,料场进行了半封闭并设置了喷雾降尘设施。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
2021年4月19日-4月20日,由山东天恒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检测。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罐车冲洗废水经两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围农民定期清运,用于农田制肥。废水未监测。
2、废气
验收检测结果表明,验收检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80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水泥行业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最大值59.5dB(A),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未进行监测,但厂家进行了产生量统计,未发现违规排放情况。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未分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按照环境要素检测结果,项目周边最近的地表水为郓巨河,距离约1500米,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围村民定期清运用于农田制肥,废水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距最近的敏感点-西高村约580米,产生的机械噪声衰减到敏感点后对敏感点住户没有影响;项目属于水泥制品制造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有效处理,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废气得到了有效处理,检测结果表明厂界废气污染物达标,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要求,验收组对本项目所涉及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讨论,提出了整改建议。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经补充相关资料、现场整改合格后,可以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七、存在问题及建议
1、加强现场管理,提高粉尘收集和处理效率,加大喷雾抑尘效率,确保无组织粉尘达标排放。
2、搅拌机处已封闭,建议将封闭内的粉尘排入布袋除尘器中处理后排放。
3、加强车辆管理,车辆驶出厂区时必须进行清洗,确保满足环保要求。
4、进一步完善环保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