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驰而不息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近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泰安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十二条禁令》,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推动全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任务,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把监督作为第一职责,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在防止不正之风上下更大气力,全方位、深层次制定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监测监控、验收评审、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负面清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密切关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回潮复燃;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扑下身子深入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做好群众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绳锯可断木,滴水能穿石。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始终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通过严明纪律、狠抓作风,不断巩固和维护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团结、行动上一致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