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养心谷项目(一期)增补地块位于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安家庄村,北临绿化苗木,西侧为刘家庄村,南侧为安家庄社区,东侧为绿化苗木。占地面积8502.41平方米,约12.7535512亩,地块历史上原属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安家庄村集体用地,养心谷南北两侧中间位置为泄洪沟,未纳入本次调查范围,目前地块使用权人为泰安市养心谷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根据《关于泰安市养心谷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泰山自资字[2020]2号得知,该地块转为建设用地,根据《省庄镇安家庄村村庄规划》(2017-2030年),该地块用地规划为第二类用地中的公用设施用地(U)。
按照《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01月01日)第59条等文件的要求,对于拟变更土地利用方式及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4年9月,我公司受托对泰安市养心谷项目(一期)增补地块进行土壤环境调查工作。本项目于2024年10月完成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为保证人居环境安全,泰安市养心谷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委托闻玺(山东)环保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地块环境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按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发[2017]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及时对该地块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并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了访问调查。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最后编制形成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根据调查结果:泰安市养心谷项目(一期)增补地块近10年来为农用地、安家庄村,根据快检结果分析,样品检测值未发现异常。根据上述调查结果,该地块不需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符合第二类用地中的公用设施用地(U)的要求。但建议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开发和使用过程中,按照当地环保要求规范利用,对场地及周边进行持续土壤监控,确保用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