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曲阜市小雪街道阮家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山东奥斯瑞特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快检、数据评估与分析等工作,即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资料分析结果、快检结果等,综合考虑,本次调查地块现状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未来开发用地的要求,无需开展后续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曲阜市2021年第2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地块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现将报告公示如下:
—、基本内容
曲阜市2021年第2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地块1位于曲阜市小雪街道办事处阮家村,北侧为乡村道路,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绿化苗木,东侧为乡村道路。土地权属单位为曲阜市小雪街道阮家村集体,面积为2308m2(合 3.4619亩),原土地性质为农用地,根据曲政呈【2021】11号文得知,地块未来规划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建设老年安置房。
二、调查状况
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土壤污染调查,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查询、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快检等工作。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后续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三、结论建议
曲阜市2021年第2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地块1位于曲阜市小雪街道办事处阮家村,地块北侧为乡村道路,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绿化苗木,东侧为乡村道路,土地权属单位为曲阜市小雪街道阮家村集体,地块面积为2308m2(合 3.4619亩)。原土地性质为农用地,根据曲政呈【2021】11号文得知,地块未来规划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建设老年安置房。
快检结果表明:快检的样品中重金属汞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和其他重金属在全部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值与对照点相比无异常。
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土壤污染调查,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查询、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工作。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四、评审结果
1.调查报告编制和工作程序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2.对地块基本信息、土壤污染状况、达标情况及周边潜在污染源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内容较全面,结论总体可信。
3.报告修改完善经专家组确认后通过评审,可以作为下一步工作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