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要求,2021 年 10 月 16 日,山东麟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其年产3000万m2装配式轻质墙板项目:一期工程分期年产100万m2装配式轻质墙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由自主验收单位(建设单位)-山东麟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山东天衡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和3名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人员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有关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山东麟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和山东天衡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麒麟镇工业园(安庄村西)。
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一期总投资3000 万元,主要建筑物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配套建设办公用房等辅助工程以及配套环保工程、贮运工程。建设完成后可实现年产300万m2装配式轻质墙板项目:一期工程分期年产100万m2装配式轻质墙板项目。
本次验收内容主要为山东麟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m2装配式轻质墙板项目:一期工程分期年产100万m2装配式轻质墙板项目。
(二)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04月山东麟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双科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东麟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m2装配式轻质墙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06月29日取得了巨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山东麟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m2装配式轻质墙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巨行审环评﹝2021﹞038号)。项目于2021年9月完成工程的建设并调试运行。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综合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征求意见稿)》、《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参考北京市《建设单位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指南》等相关要求,山东麟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9月自主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委托山东天衡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工作,山东麟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协助山东天衡检测有限公司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及资料调研,拟定了《山东麟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m2装配式轻质墙板项目:一期工程分期年产100万m2装配式轻质墙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于2021年9月11日-9月12日山东天衡检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废气、废水、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山东麟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结合《山东麟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m2装配式轻质墙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验收监测结果、验收技术规范等相关内容编制完成了《山东麟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m2装配式轻质墙板项目:一期工程分期年产100万m2装配式轻质墙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山东麟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m2装配式轻质墙板项目:一期工程分期年产100万m2装配式轻质墙板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要求,对建设项目在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这五个因素进行变动分析,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建设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直接外排;本项目蒸汽锅炉定期排水收集后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锅炉定期排水和软水制备尾水收集后用于生产,无生产废水排放。
(二)废气
项目厂区道路必须全部硬化,原料堆场和生产作业区必须全部硬化,车间进出口设置门帘和洒水系统,进出场车辆必须实行密闭运输。水泥筒仓和粉煤灰仓产生的粉尘经仓顶部脉冲反吹式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储存系统在全封闭车间内。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后,燃烧废气通过一根高15米排气筒排放。投料和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高效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过程为全封闭且为湿式搅拌。生产系统在全封闭车间内进行。养护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两级防水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汽车运输等。本项目噪声主要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生产正常及其配套环保设施等运行正常。
1、废水:
项目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排水系统。锅炉定期排水、冲洗废水和软水制备尾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堆肥。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天然气蒸汽锅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5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 0.04kg/h;SO2 最大排放浓度为 3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2kg/h;NOx 最大排放浓度为 3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 0.12kg/h。天然气蒸汽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 、NOx 的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8)排放限值;脉冲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5.7-6.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4.6×10-3kg/h,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范围为0.021-0.06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37×10-4kg/h,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II时段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W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山东麟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昼夜间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等方式,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除尘器集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委托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E185992020)要求标准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现场踏勘和本项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运行期间各种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固废得到了有效处理或处置,满足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山东麟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m2装配式轻质墙板项目:一期工程分期年产100万m2装配式轻质墙板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经检测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总体可行,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总体符合验收条件。在完成后续要求的前提下,同意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即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需配合检测单位,认真落实“后续要求”、完善验收程序、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建设单位应当通过环保部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信息。
七、后续要求与建议
(一)建设单位
1、加强生产车间粉尘治理,封密生产车间,杜绝排放源头,消除污染风险。
2、完备消防设施并定期演练,以消除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3、完善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补充环保设备标牌、各种环保台帐、操作规程、运行记录、检修、停运、自主监测计划等。
(二)检测报告编制单位
1、补充完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2、规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文本、图片、附件。
八、验收人员信息见附件。
山东麟都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盖章)
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