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1年08月01日,菏泽新好饲料有限公司在定陶区组织成立环保验收工作组并召开了菏泽新好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由建设单位(菏泽新好饲料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山东天衡检测有限公司)的代表和3名特邀专家组成。与会专家和代表查看了菏泽新好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项目建设内容现场情况,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听取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关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以及编制单位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主要内容介绍,经充分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公式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菏泽新好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项目位于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天中办事处山南路58号。本项目投资150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于2020年10月项目开工建设,2021年07月完成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共工程、环保工程建设。主体工程包括5800.05m2生产车间,内含4800.05m2生产区、400 m2原料库、600m2成品库等。购置生产设备主要为:粒料初清筛、永磁筒、旋转分配器、粉碎机、提升机、刮板输送机、配料仓、配料绞龙、配料秤、混合机、油称、制粒机、燃气锅炉、原料仓筒、豆油罐等。公用工程包括供水系统、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设施、废水治理设施(化粪池硬化防渗措施)、固废储存设施: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设备隔音降噪设施等。项目劳动定员50人,全年生产时间300天,实行常白班工作制,年工作时间7200小时。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8万吨饲料。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2020年06月,菏泽新好饲料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泰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菏泽新好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09月22日,菏泽市定陶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菏泽新好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审批,批复文号:菏定行审环【2020】30号。
项目2017年10月开工建设,2021年07月竣工。目前该项目生产设施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正常运转,运营状况良好,企业申请对菏泽新好饲料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山东天衡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07月24日、2021年07月25日对本项目污染物进行了监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实际投资为50万元,占总投资的0.3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菏泽新好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项目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对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心不分行业建设项目重点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本工程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制备纯水废水。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制备纯水废水排入雨水管网。项目制备纯水废水污染物主要为钙镁离子,类比同类项目,可作为清净下水处理,不再计入废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
(二)废气
菏泽新好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项目项目燃气锅炉产生蒸汽为制粒工序提供能源,该过程会产生燃烧废气烟尘、SO2、NOx。燃烧废气经超低氮燃气燃烧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项目物料的上下输送均采用提升机完成,车间内的水平输送采用绞龙,输送设备全部封闭,设备之间的衔接采用无缝衔接,整个加工过程在全封闭的状态下进行。本项目每个设备上均设有集气罩,集气罩通过管道与除尘设施连接,设备运行时,除尘设备开启,除尘风机使生产设备内空间保持负压状态,将设备运行产生的粉尘引入除尘设备处理,经除尘设备处理的粉尘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异味采用集气罩收集,然后经风机引入低温等离子设备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食堂油烟采用静电型油烟净化设备,净化效率为90%,经过高出屋顶1.5m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及风机等机械噪声。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车间内,通过安装隔声门窗、墙壁阻隔以及距离衰减的措施,降低声源对外扩散。风机采用消声隔声箱,并在机组与地基之间安置减震器等措施,有效降低运营过程中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为除尘器粉尘、废包装袋、杂质、废反渗透膜、废机油、隔油池油脂和生活垃圾。除尘器粉尘、废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杂质、废反渗透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隔油池油脂由专业处置单位集中收集处理。本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制备纯水废水。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制备纯水废水排入雨水管网。项目制备纯水废水污染物主要为钙镁离子,类比同类项目,可作为清净下水处理,不再计入废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故本次验收废水不做监测。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菏泽新好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项目东、西除尘器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7.3mg/m3、7.7mg/m3;1#、2#恶臭处理装置排气筒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741无量纲、741无量纲;燃气锅炉废气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折算5)mg/m3、41(折算48)mg/m3、3.4(折算4.0)mg/m3;油烟净化器排气筒油烟废气最大排放浓度为0.86mg/m3、去除效率为89%~90%。
综上所述,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 2 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SO2:50mg/m3、NOx:100mg/m3、颗粒物:10mg/m3);颗粒物执行《区域性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颗粒物:10mg/m3、3.5kg/h)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点限值(1.0mg/m3)要求;食堂油烟执行《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 597-2006)中型标准(小型:15mg/m3、最低去除效率85%)限值;恶臭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锅炉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表2厂界监控点限值(2000无量纲、20无量纲)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菏泽新好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项目无组织颗粒物下风向最大排放浓度0.428mg/m3,小于1.0mg/m3;无组织臭气浓度下风向最大排放浓度19无量纲,小于20无量纲;综上所述,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限值要求。
(3)噪声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置、车间封闭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值。验收监测期间,菏泽新好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项目厂界昼间噪声为52.6~57.4dB(A),小于60dB(A);夜间噪声为45.3~49.0dB(A),小于50dB(A),东厂界不具备监测条件噪声监测条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为除尘器粉尘、废包装袋、杂质、废反渗透膜、废机油、隔油池油脂和生活垃圾。除尘器粉尘、废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杂质、废反渗透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隔油池油脂由专业处置单位集中收集处理。本项目所有一般固废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均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五、验收结论
菏泽新好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认真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需要,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验收资料比较齐全,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落实整改意见和后续要求后,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六、后续要求和建议
1、规范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台账,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定期巡检,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建立并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定期演练;落实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提高环保意识。
七、验收工作组人员信息
见附件: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2021年08月01日